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月繳存基數上限為33480元,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12%的繳存比例計算月繳存額上限為8036元(33480×12%=4017.6元,四舍五入后為4018元,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4018×2=8036元)。 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網上對外公布的烏魯木齊地區最低工資標準,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月工資基數下限為2070元,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計算月繳存額下限為208元(2070×5%=103.5元,四舍五入后為104元,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104×2=208元)。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高于12%且不應低于5%,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應一致。 信息來源: https://xjgjj.xjjs.gov.cn/wlmqgjj/info/1127/5437.htm 小編還為大家 匯總了部分提取公積金 所需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項 一起來看看吧 所需資料: (1)公共租賃住房合同; (2)租金繳納憑證; (3)提取人銀行卡。 所需資料: (1)繳存職工授權柜臺通過信息共享接口獲取房產信息,無需自行提供無房證明。 (2)租房提取承諾授權書; (3)多子女家庭需提供戶口簿、出生證明等關系證明; (4)外派職工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外派證明。 (1)提取人應已連續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住房公積金應每月繳納一次,少繳、補繳不算連續足額繳納),且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 (2)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金額應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提取金額不應大于管理中心設立的租房提取上限,約定提取最長應不超過12個月,超過租賃期限的不予補提,簽約后按月轉入提取人銀行卡中。 (3)提取人及其配偶在烏魯木齊無自有住房,夫妻雙方僅限所租住的一套住房,合計房租提取額不超標準上限。 (4)非夫妻關系的兩人及兩人以上合租同一套住房的,只允許其中一人辦理租房提取業務。 (5)提取人在異地工作(烏魯木齊市以外)且在工作地無自有住房的提取人,提供工作地無房證明及單位外派證明可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本市有房但通勤交通距離較長的繳存人(烏魯木齊市中心城區與達坂城區之間),提供單位出具的實際工作地證明(含無法提供住宿內容)可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 (1)所需資料: 提取人身份證明材料。 (2)注意事項: ①貸款在合同約定的有效期內,且貸款尚未還清。 ②償還本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在首次還款之日起申請提取,兩次提取申請間隔為一年,約定提取方式除外。 ③提前結清貸款的,提取間隔不受一年限制。 ④累計提取金額不應大于貸款本息總額。 ⑤已簽訂按月對沖還款協議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部分貸款時,應保留3個月的繳存額。 ⑥借款人配偶未關聯的,應核實關聯共貸信息后再辦理公積金還貸提取業務。 (1)所需資料: ①提取人身份證明材料; ②貼息貸款余額對賬單(30日內)。 (2)注意事項: ①貸款在合同約定的有效期內,且貸款尚未還清。 ②提取人簽訂對沖還款協議的時間為每月11日至月末。 ③償還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可在首次還款之日起申請,兩次提取申請間隔為一年,約定提取方式除外。 ④累計提取金額不應大于貸款本息總額。 (1)所需資料: ①提取人身份證明材料; ②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同一筆貸款首次提供); ③貸款余額對賬單(30日內); ④對公還貸賬戶證明或提取人銀行卡。 (2)注意事項: ①貸款在合同約定的有效期內,且貸款尚未還清。 ②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在首次還款之日起申請,兩次提取申請間隔為一年,累計提取金額不應大于貸款本息總額。 ③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優先轉入對公還貸賬戶,確實無法轉入對公賬戶的,大額沖本時,由柜臺經辦人員核查并由分中心、管理部負責人確認審批后,可轉入提取人銀行卡,再次提取還貸時,應核對上次提取額是否全額償還貸款,否則不予提取。(疆內住房公積貸款(除兵團),提取資金直接入賬貸款中心對公賬戶。) ④提取人及其共同還款人(配偶)可自行申請提取金額,每次提取金額不得大于當前貸款余額。 (1)所需資料: ①提取人身份證明材料; ②商業銀行借款合同(同一筆貸款首次提供); ③貸款余額對賬單(30日內); ④對公還貸賬戶證明或提取人銀行卡; ⑤個人征信報告(30日內且同一筆貸款首次提供)。 (2)注意事項: ①貸款在合同約定的有效期內,且貸款尚未還清。 ②償還商業住房貸款,可在首次還款之日起申請,兩次提取申請間隔為一年,累計提取金額不應大于貸款本息總額。 ③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業務優先轉入對公還貸賬戶,確實無法轉入對公賬戶的,大額沖本時,由柜臺經辦人員核查并由分中心管理部負責人確認審批后,可轉入提取人銀行卡。 ④提取人及其共同還款人(配偶)可自行申請提取金額,每次提取金額不得大于當前貸款余額。 ⑤轉入銀行卡的提取人再次提取還貸時,應核對上次提取額是否全額償還貸款,否則不予提取。 (1)所需資料: 提取人身份證明材料。 (2)注意事項: ①簽訂協議時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 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在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時一并簽訂按月對沖還貸協議,也可在貸款期間內簽訂按月對沖還貸協議,并從協議簽訂后的下一按月對沖還款日開始執行對沖還款。 ③簽訂協議時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應留存3個月繳存額。 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協議提取額不應超過月繳存額,雙方合計提取額不應大于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貸額。 ⑤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時,不足部分可由協議預留還款銀行卡中扣劃。 (1)所需資料: 提取人身份證明材料。 (2)注意事項: ①簽訂協議時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 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在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時與管理中心一并簽訂按月對沖還貸協議,也可在貸款期間內與管理中心簽訂按月對沖還貸協議,并從協議簽訂后的次月按月對沖還款日開始執行對沖還款。 ③簽訂協議時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應留存3個月繳存額。 ④每月使用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直接沖抵住房公積金月還貸額。 ⑤當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時,不足部分可由協議預留銀行還款卡中扣劃。 ⑥簽約時間內可申請大額還本,無需取消協議。 1、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材料,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材料及婚姻關系證明。 2、作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的,應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明材料,以及公證的繼承協議、公證的遺囑、確認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書(調解書)或人民調解委員會出具的繼承調解協議書經人民法院作出司法確認的民事裁定書。賬戶余額(不含利息)小于 5 萬元的,可一次性提取并由繼承人作出書面承諾,無需公證。繼承人應提供本人為法定繼承人相關佐證材料如結婚證、戶籍材料證明、出生證明等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已故職工配偶、父母、子女之外的其他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時,應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確認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的公證書。 3、作為監護人提取的,應提供監護人身份證明材料和監護人證明材料。 4、作為受托人代辦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應提供提取申請人和提取受托人身份證明材料,資金轉入提取受托人或其他人銀行卡的,還需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或能有效證明委托意愿的材料。